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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岛香米”广告语征集启事 | |||
2018.10.31 | |||
文章来源:扬中市新闻中心 | |||
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兴隆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是国有控股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含优质水稻、鱼稻种植、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公司绿色食品、水稻种植规程基地全部在岛内,选用优质稻种南粳5055,采用绿色有机栽培方式实施田间管理,确保了大米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今年,公司推出了以“河豚岛香米”为品牌的鱼稻米、生态米、香米等系列产品,并将在近期内推向市场,现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河豚岛香米”广告语: (一)内容要求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充分体现“河豚岛香米”特点,准确把握“河豚岛香米”产品定位和地域文化特色。 2、文辞大气,响亮有力,琅琅上口,无负面联想和含义,易于传播和记忆。 3、适用于户外广告、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传播。 (二)投稿要求 1、字数不限,尽量精简,每人投稿不超过3件。 2、应附300字以内创意说明,说明口号所包涵的寓意。 3、参选作品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单位或住址(投电子邮箱即可)。 (三)征集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日至 11月15日。 (四)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835033315@qq.com 联系人:方新娟 联系电话:13952989909 (五)作品评选 征集截止后,主办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定。 (六)奖励设置 1、本次征集活动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评选结果将在《扬中日报》、扬中新闻网等媒体上公布,并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2、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交纳税金。 (七)征集须知 1、作品须为设计者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已经发表过的内容、专利或专利申请已公开的内容不能作为作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及连带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作品一经投稿,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作品入围后须向主办单位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如矢量文件或分层文件等)。如果不能按要求提供源文件,则取消其获奖资格。 3、主办单位对参赛者提交的信息进行保密管理,但有权利用参赛个人或单位的相关信息和参赛作品进行与大赛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参赛者投稿即表示同意主办单位在相关活动及宣传中拥有所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和发布权。 4、获奖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参赛者除有权要求主办单位支付设定的奖金外,不得向主办单位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5、参赛作品内容相同或相似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电子邮件收到时间先后为序)。 6、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扬中市粮食收储中心兴隆米业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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