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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 民政部6日下发《关于主动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深刻吸取河南兰考“1·4”火灾事件教训,主动做好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抽调人员,从1月上旬开始,用1个月时间,组织力量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进行全国大排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等特殊困境儿童的情况。
民政部要求,在排查的基础上,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中不具备养育条件和安全保障的,要做好收留人和民办机构的工作,抓紧将孤儿接收并集中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对已经具备养育条件,本人又坚持养育孤儿的,民政部门要与其签订合办协议,明确责权,纳入民政部门监管;对于已签订合办协议,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对于符合收养条件且有收养意愿的个人,应当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对于借收留孤儿募捐牟利或操纵孤儿从事违法活动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要标本兼治,充分利用排查的机会,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孤儿救助保护网络,从根本上解决个人和民办机构非法收留孤儿的问题。
民政部还提出,各地要督导儿童福利机构和家庭寄养点迅速开展一次专项预防教育和安全检查,全面部署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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