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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一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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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1日,扬中市三茅街道二墩港汽渡附近忽然传来一声惨叫,打破了宁静。闻讯赶来的村民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一名中年男子躺在地上已经失去知觉,旁边10岁的小女孩早已吓傻。“这不是隔壁村的王大成(化名)嘛,赶紧报警,通知他家里人。”有的村民认出了中年男子,并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经抢救无效,男子被证实已经触电身亡。随后赶来的家人情绪失控,他们无法相信好端端一个人出去钓鱼,就这么回不来了。
男子触电 不幸身亡
死者王大成是扬中市友好村村民,事发当天他带女儿到二墩港汽渡附近钓鱼,谁知不慎碰到旁边10Kv高压电线,触电身亡。
面对飞来的横祸,王家人痛不欲生,认为供电公司高压线路缺乏维修,是导致王大成身亡的重要原因,多次到供电公司要求赔偿。而供电公司认为事发现场已设立“此处高压禁止垂钓”标志,是王大成私自垂钓导致死亡,与供电公司无关。
各持己见 聚众闹丧
由于各持己见,矛盾愈演愈烈。死者家属聚集一批亲属堵住供电公司大门,要求供电公司赔偿,情绪激动的亲属还在大门前破口大骂,扬言若不解决将把尸体抬到供电公司门口。
扬中市三茅街道调处中心得知情况后,马上介入调查。调解员了解得知,死者家属认为在事故中供电公司存在高压电线缺乏维修保养情况,致使王大成在触电时立即身亡,对此家属要求赔偿。而供电公司认为致亡原因是死者不遵守警告标志,擅自在高压地段钓鱼,其死亡与供电公司无关,供电公司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真情化解 定纷止争
为了使纠纷尽快解决,三茅街道调处中心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制度,成立调解小组。调解员一方面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对王大成的不幸深表同情,但同时指出,在事故中供电公司虽有责任但无主观故意。接着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理到情理、从如何理解人到包容人,掰开了、揉碎了,不厌其烦地讲给王家人听,建议他们做适当让步。调解员的真情和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感动了王家人,他们同意通过调解与供电公司协商确定赔偿事项。
另一方面,调解员做供电公司的工作,多次深入到供电公司宣传法律法规,讲明利害关系,说服他们要面对现实,依法依理解决纠纷,同时指出,对于电线的维护保养,供电公司需要承担管理责任,完全推卸责任于法于理都站不住脚。调解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于法有据的说服劝导最后使得供电公司领导由衷佩服,同意承担相应责任。
2015年10月13日,双方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由供电公司一次性赔偿9万元整。一场因为钓鱼触电身亡的非正常死亡纠纷顺利解决。 (韩婷 徐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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