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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超额完成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佚名 2016-09-27
近日,记者从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我市企业年报率达74.7%,超额完成了镇江市工商局下达的目标任务。针对企业年报积极性不高、个体户年报缺乏有效约束等市场主体年报工作中的难题,今年来,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强化宣传引导、举措推进、后续监督等措施,积极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电视媒体、局机关显示屏、QQ和微信、窗口放置三角牌等方式全方位广泛宣传企业年报公示时间、内容、方法、时限要求;各窗口在办理各类登记注册事项时,主动提醒、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及时年报;雕刻20余枚年报提醒印章,新照发出前统一在执照上加盖,同时,利用到市场主体方开展监管时机在营业执照上加盖印章,以示提醒。
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到分局现场督查、定期通报年报进度等方式,督促各分局抓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企业年报工作;利用“三证合一”换发执照机会督促企业年报,市场主体来局办理各类登记注册手续时,一律先年报再受理其他登记业务。
此外,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上半年,146户市场主体因未报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了多方约束,补报年报后,逐一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了正常经营状态;认真开展2013、2014年度年报公示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定向抽查工作,抽查9户企业,未发现有企业公示的年报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形,公示信息抽查按时完成率100%。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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