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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地方谈】严格执行河长制确保河湖碧水长流
扬中市新闻中心   2017-03-10

  

如何让河湖生态责任明确?如何让河湖碧水长流?早在2016年底,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这标志着河长制将全面推行,实现由点及面、由水质管理向全面治理转变。在2017年两会上,“全面推行河长制”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至此,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将在我国全面铺开。

让大地上的每一道河湖碧水长流,这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景之一。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在保护河湖碧水长流方面确实采取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也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从河湖的长治久安来看,防治水污染依然是全社会不可轻视的艰巨任务。

河湖资源的保护,水污染的防治,为什么会充满着重重的艰辛,而且路途漫长?在现实中,我们总会查找政策制度是上的弊端。也许在以前,这种推诿、查找原因的方法也许是管用的。但是,随着我国相关水治理制度的不断健全,《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法律制度条文纷纷健全。不少学者坦言,我国在水治理方面的制度建设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一点都不滞后。

当制度上的缺陷已经不能继续成为水治理效果难以凸显的理由,那就必须在更大范围内寻找治理的理想之道。河长制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正是将制度优势与人的优势互相融合的结果。所有的制度必须依靠人来执行,尤其是需要党政领导这个关键少数来牵头。由各层各级党政领导担任相应层级的河长,实质上就是明确了各层各级落实水治理相关制度的总责任人。

一个地方的公共治理是否行之有效,有效的责任追究息息相关。长期以来,推行责任制度的“拦路虎”之一,往往是责任主体被虚化。当一条河流被污染的时候,不但上中下游各个河段所属地方会相互推诿责任,就是在同一个区域,相关部门也很少出来积极担责的。河长制最大的优点,就是把河湖保护、污染治理的责任以最直接的方法具体到人头上。

只要认真,没有办不成的事情。一个地方的“一把手”,在把他明确为辖区内一条河流的河长之后,他对于这条河流的重视程度一定会加强。因为,在以往,这可能只是他所分管工作中的一件,也许会被繁琐的日常工作所拖累,不能引起足够重视。更重要的是,一个地方的“一把手”往往是辖区各种资源的最有力调集者。他能够牵头协调辖区内各部门单位的力量来迅速解决河湖污染问题,而不会出现过去那样多个部门相互推诿的尴尬场面。

实行河长制,关键在于“一把手”,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仍然是一种制度。因此,在明确了“一把手”为河长之后,还要督促其执行相关制度。用严格的督查考核来培植河长责任心。在执行河长制的过程中,并不是要河长一个人来治理河湖,而是由他来担当治理水污染的“总司令”。这样,有了这个“总司令”,河长制的落实也就一帆风顺了。

作者:韩珍梅
编辑:胡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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