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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共筑安全长城
扬中市新闻中心   2017-06-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6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打击网络诈骗。其中针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5月31日新华网)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它的施行,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管理从此有法可依,网络空间治理、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规范、网络犯罪惩治从此翻开崭新的一页,在笔者看来,更是为我们筑起了一座网络安全的万里长城。

每位网民,都应是网络安全的“一块砖”。一个安全有序的网络空间,是网民共识。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衍生出丰富多样的新业态,与现实生活的联系日益紧密,可以说,我们的日常生活、学习、工作、娱乐已经离不开互联网。但作为我们共同的生存家园,却面临着信息泄露、网络诈骗、网络犯罪的严重危险。扎紧网络安全的栅栏,清除网络空间的污垢,已成为广大网民共识,民心所向、利益所在。《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更需要每个网民培育网络法治意识,积极参与到依法治网的伟大实践中,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网络权利,严格履行互联网法律义务,坚决捍卫《网络安全法》的权威,真正让《网络安全法》成为每个网民上网、用网、触网的有力武器.

每个网站,都应是网络安全的“烽火台”。万里长城上,最引人瞩目的是“烽火台”,一处险情,万里皆知,真正起到了防御的作用。今天,互联网是一个浩瀚的空间,仅网站注册都达到数百万个。仅靠国家网络监管部门管理,力量有限。互联网其与现实世界的特殊性,也决定了每一个网站都应该从设备安全、技术安全和人员管理上,特别是运营服务上,向《网络安全法》积极靠拢,做到依法运营网站,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要敢于发现、上报和制止。鼠标轻轻一点,便是连通了网络安全的“烽火台”,真正杜绝小隐患,不发生重大的网络安全事故。特别是政府部门网站,作为国家主权的象征,更应该在互联网安全管理上精益求精,确保网络信息、公共资源安全。

每次互联,都应有条网络安全的“边界线”。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有法律、道德的约束,在虚拟网络空间里,更应该坚守道德底线、法律红线,要看到虚拟空间的活动不虚拟,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已经高度融合。法律、道德这些现实圭臬同样应该是网络空间的“边界线”,《网络安全法》正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条稳定的“边界线”,正如万里长城构筑的防御工程一样,《网络安全法》也是虚拟网络空间里实实在在的防护网。

网络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对此,网络安全法从国家、主管部门、网络运营者、网络使用者的网络安全责任都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正是要集全社会的群策群力共筑起网络安全的万里长城,共同拱卫国家的网络安全。(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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