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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极端行为应人人喊打_中国江苏网
扬中市新闻中心   2017-07-17

  

常熟火灾造成22死3伤,公安部门已查清这是一起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已被警方抓获。一场大火让22条生命瞬间化为乌有,猝不及防的悲剧令人痛心。

犯罪嫌疑人以纵火这样极端方式伤害无辜人员,手段残忍,让人不寒而栗。对于社会舆论而言,他已经没有谈论的价值。任何泄愤都不能够凌驾于生命之上;任何原因都不能构成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借口;任何理由都无法给危害他人安全的犯罪活动披上正当外衣。这是法治中国的底线,也是社会安全的边线。

毋庸讳言,前几年的互联网上常有人把故意杀人者捧成“英雄”,事实上是变相的鼓励那些有极端思想的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在对一些报复社会案件的非理性讨论中,部分人蔑视法律,把歪理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使有报复社会潜在念头的人受到误导,似乎认为无论制造什么样的悲剧,总有人来呼吁和同情。

如果越过了法律的刚性框架来谈案件,那么社会只是一个讲恩怨报应的江湖,在各种案件中传递出来的是一种危害巨大的“伪英雄主义”,分辨不出是非的人往往会误入歧途。减少恶性报复社会案件,我们有必要从舆论场上努力,公众对犯罪行为的齐声谴责、人人喊打,能够对有潜在犯罪倾向者进行心理矫正。

面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个人极端行为,社会舆论场应该传递出一致的声音:无论何种原因,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都应受到最强烈的谴责,应被人人喊打。常熟纵火案,首先是一起严重的刑事罪案,不管凶手基于什么样的动机、背后又有什么的隐情,将报复的矛头指向无辜的人,都不能被原谅。这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正确导向。

当然,面对一些个人极端行为酿成的悲剧,我们也要反思。那些常怀极端情绪的人是否被社会所关注?社会公共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一些问题?公众不能妄下定论,但相关部门应该重视并回答,这也是警示基层管理者的必要之举。

在今天的舆论场上,个人极端行为备受关注,媒体们在解读分析极端虐暴的原因时,更多归结为社会转型过程中贫富差距、阶层断裂等等。这些答案并非一无是处,但我们更需要做的,是向大众传递法治精神,明晰善恶两端。

(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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