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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日,《扬中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台,并在中国扬中网(http://www.yz.gov.cn/)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这也意味着,我市网约车市场将从无序状态走向有序规范发展。
市民黄亭家住中桥社区,平日出门,她都会选择打滴滴。“最便宜的时候只要4块钱,很划算,而且相比较而言,私家车整洁,车况各方面比出租车好些,尤其是赶时间的时候,网约车两三分钟就到了。”
在得知我市网约车新政细则落地后,黄亭在为此举点赞地同时不免生出了些疑惑,细则落地,网约车更“上道”了,乘客的安全也有了保障,毕竟有部门监管了,但细则中对车子的档次要求更高了,车费会不会也随着涨了?
“在车辆应该符合的条件里,我第一条就过不了关。”在家仔细研究过《细则》的车主马明遗憾地告诉记者,《细则》规定,要求车辆价税合计要不低于12万元,且是3年以内的新车,“我今年才买的车价税合计才10万多元,本来还指望在上下班之余,通过网约车拉乘客多挣点钱,以贴补家用,这下泡汤了。”
虽然细则中要求的本地牌照、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网约车车辆应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成为不少网约车司机面临的道道“门槛”,但对于符合标准的车主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家住新世界附近的网约车车主董先生表示,《细则》让网约车更规范,也会减少不正当竞争,“毕竟营运就要有证,这样乘客坐着也放心,对车辆要求高,服务也会更加规范,市场有秩序才会发展得更好。”
12日下午,带着对《细则》出台后的一些疑问,记者来到交通运输局咨询了市运管处出租车科长杨怀平。
“网约车这两年的快速发展改善了乘客的出行体验,也丰富了城市运输服务类型,新业态的出现会给传统出租行业带来影响是肯定的,‘专车’‘快车’发展的同时出现了很多问题,所以《细则》的出台是很有必要的。”杨怀平表示。
《细则》中明确了我市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网约车驾驶员获得经营许可的准入条件,包括对经营行为的规范化,这些细则都能给乘客们带来“安全感”。结合我市实际,《细则》中的一些准入条件还是适当放宽的,本地居民身份证可以放宽至拥有居住证,对于手续还不齐全的车主,《细则》上也明确了过渡期限,至今年10月31日。
“《细则》的出台更加规范网约车发展,明确了各方权责。网约车和巡游出租汽车各有所长,两种业态更多的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两者的发展前景,应该由乘客和市场来做最后的选择。”(小北 耿镜超)
记者感言:
《细则》落地,也表明网约车正式走向了合法化。网约车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相关部门并没有一棍子打死,而是给予其足够的发展空间,这也是对公众便利生活的一种呵护。但合法化只是起点,其未来的发展监管还必须得跟上。尤其是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网约车及驾驶员一经查实要给予严厉的惩处,不留死角,最大限度地确保市场的正常秩序以及网约车这一新生事物的持续健康发展,给乘客最大的“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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