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江苏网9月19日讯(记者 罗鹏)记者今天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省物价部门于近期再次取消降低放开18项经营服务性收费。
取消、降低、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
据了解,自9月1日起,我省取消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4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水利工程建设交易服务收费等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放开消防设施检测收费等11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1.8亿元。
经过2015年11月,2016年11月和今年6月、8月先后四次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清理规范,我省共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31项,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16项,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0.35亿元。
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
省物价部门会同省民政厅督促省属460家行业协会进行了自查自清,相关行业协会主动降低会费、取消其他收费922万元;对9家年收费收入较多的省属行业协会进行了督查,结合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13家省属行业协会收费进行了重点检查。
此外,物价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通知》,组织召开省各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会议,就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全面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完善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建立全国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物价局结合修订《江苏省定价目录》,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系统梳理、整合,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所有收费一张清单。目前我省保留的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共30项,其中省级定价16项,授权市县定价1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