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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精神宣讲之四
科学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
扬中市新闻中心   2017-11-29

  市委党校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论述符合当前中国国情,为中国今后30年顺利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确立了工作中心、提供了方向指引。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即将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物质基础极大丰富,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升。科学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方位,就是要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新特点有一个更加客观、深刻的认识,这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
   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党的八大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在改革开放之初,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重要论断为当时实现党的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初步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新事业提供了理论依据。为了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我们党选择了“让一部分人先富以来,先富带动后富”的发展思路,中国社会从此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改革开放近4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我们取得的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发生的变革是深层次的、根本性的。五年来,我们党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这些历史性变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从“美好生活需要”与“物质文化需要”的对比看,美好生活需要包括物质文化需要,但不全是物质文化需要;物质文化需要是美好生活需要中基础性、主体性的需要,但在较高发展阶段,仅有物质文化需要不一定完全满足美好生活需要。
   美好生活需要不仅包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还包括更多层面的需要。当前,我国社会人民群众的整体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住房、医疗、就业、养老等事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存需要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保障和改善民生仍然是党中央高度关注的重点工作。同时,人民群众需要的品质层次在不断提高,生存需要正在向享受需要、发展需要拓展。人民群众需要的内涵在不断丰富,物质需要正在向政治、文化等精神需要、社会需要拓展,人们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此外,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也带来贫富差距拉大,人民群众不同需求主体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在群众需求得不到合理满足时还会引发新的矛盾。总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成为现阶段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的总病根。
   三、牢牢把握新时代主要矛盾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需要把握好“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就决定了,发展仍然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继续推进充分发展;与此同时,还要把握发展的公平正义原则、协调性规律,既把“蛋糕”做大,还要把“蛋糕”分好,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平衡发展,从而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执笔:陈文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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