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作出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推动中国减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对世界减贫进程作出了重大贡献。为帮助国内外读者学习研究习近平关于扶贫的重要论述和中国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编辑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
本书内容,摘自习近平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〇一八年六月期间的讲话、报告、演讲、指示、批示等六十多篇重要文献,分八个专题,共计二百四十二段论述。其中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
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凝聚全党全社会力量,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
——《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2012年12月29日、30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9页
我国将每年十月十七日设立为“扶贫日”,并于今年第一个扶贫日之际表彰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部署社会扶贫工作,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向贫困宣战,继续打好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在首个“扶贫日”之际作出的批示(2014年10月10日)
切实强化社会合力。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强化举措,扩大成果。要健全东西部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机制,各部门要积极完成所承担的定点扶贫任务,东部地区要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帮扶力度,国有企业要承担更多扶贫开发任务。要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性,鼓励、支持、帮助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
——《在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节选)》(2015年6月18日)
调动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人心齐,泰山移。”脱贫致富不仅仅是贫困地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要更加广泛、更加有效地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要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东部地区不仅要帮钱帮物,更要推动产业层面合作,推动东部地区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实现双方共赢。不仅要推动省级层面协作,而且要推动市县层面协作。近些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团体等承担定点扶贫任务的单位,围绕扶贫做了不少事情,为扶贫开发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后要继续努力,同时要更加重视制度建设,明确各单位责任,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承担定点扶贫任务的中央企业,要把帮扶作为政治责任,不能有丝毫含糊。守望相助、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研究借鉴其他国家成功做法,创新我国慈善事业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同时,要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沉,促进帮扶资源向贫困村和贫困户流动,实现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
——《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1月2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50-51页
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定点扶贫,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多年来,各有关单位围绕定点扶贫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做好新形势下的定点扶贫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发挥单位、行业优势与立足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帮扶举措,提高扶贫成效,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对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作出的批示(2015年12月8日)
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大战略,是加强区域合作、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的大布局,是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大举措,必须长期坚持下去。
——《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7月20日)
形势逼人,形势不等人。西部地区要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不以事艰而不为,不以任重而畏缩,倒排工期、落实责任,抓紧施工、强力推进。东部地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下更大气力帮助西部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加强组织领导,双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推动工作,每年要召开高层联席会议,把实现西部地区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作为主要目标,加大组织实施力度。要搞好政策设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科学编制帮扶规划,细化帮扶举措,把帮扶资金和项目重点向贫困村、贫困群众倾斜,扶到点上、扶到根上。要加大投入力度,东部地区要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对口帮扶财政投入,并列入年度预算;西部地区要整合用好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各类资源,聚焦脱贫攻坚,形成脱贫合力。
——《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7月20日)
在完善省际结对关系的基础上,帮扶双方要着力推动县与县精准对接,组织辖区内经济较发达县(市、区)同对口帮扶省份贫困县结对帮扶,实施“携手奔小康”行动。贫困县是落实脱贫政策的关键环节,经济较发达县(市、区)在搞活经济、发展产业上有经验,在动员整合资源上有效率,县帮县更能帮上忙、扶到位、出实效。还可以探索东西部乡镇、行政村之间结对帮扶。要动员东部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等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
——《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7月20日)
新形势下,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要注意由“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实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西部地区产业支撑带动能力不强,自身造血功能比较弱,靠过去单一的、短期的、救济式的送钱送物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西部地区资源富集、投资需求旺盛、消费增长潜力巨大、市场广阔,这对东部地区发展来说是重要机遇,可以动员东部地区企业广泛参与。
——《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7月20日)
加大产业带动扶贫工作力度,关键是要激发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的积极性,使企业愿意来、留得住。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企业参与脱贫攻坚的支持政策,如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政策,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对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企业给予扶贫再贷款的政策,等等。这些政策要加紧细化、落到实处。
——《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7月20日)
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长期坚持还可以有效解决贫困代际传递问题。帮扶双方要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对接机制,提高劳务输出脱贫的组织化程度。输出地要摸清底数,准确掌握贫困人口中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未就业人员以及已在外地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因人因需提供就业服务,有组织输出劳务。输入地要把解决这些贫困人口就业问题作为帮扶的重要内容,组织技能培训,动员企业参与,实现人岗对接,保障稳定就业。这是一个双赢的制度设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经在广东、湖南、湖北开展了试点,要抓紧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在各省区市推广。
——《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7月20日)
设立全国脱贫攻坚奖,表彰对扶贫开发作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对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对全国脱贫攻坚奖表彰活动作出的指示(2016年10月15日)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一个标志性的指标是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完成这一任务,需要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战,需要各级扶贫主体组织推动,需要社会各方面真心帮扶,需要不断改革创新扶贫机制和扶贫方式。要广泛宣传学习先进典型,激励全党全社会进一步行动起来,激励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行动起来,形成扶贫开发工作强大合力,万众一心,埋头苦干,切实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到实处,不断夺取脱贫攻坚战新胜利。
——对全国脱贫攻坚奖表彰活动作出的指示(2016年10月15日)
各方参与是合力,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有机结合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发挥各方面积极性。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7年2月21日)
加大各方帮扶力度。要加大东部地区和中央单位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帮扶支持,强化帮扶责任,“谁的孩子谁抱”。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对象在深度贫困地区的,要在资金、项目、人员方面增加力度。东部经济发达县结对帮扶西部贫困县“携手奔小康”行动和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行动,都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国务院扶贫办要做好这方面的对接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帮助深度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献爱心活动,广泛宣传为脱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的典型事例,为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2017年6月23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5-16页
我们坚持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深入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军队和武警部队扶贫、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2月12日)
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脱贫攻坚,各方参与是合力。必须坚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格局。
——《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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