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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上午,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走进融媒体中心政风行风热线电视直播室,围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医疗救助、精准帮扶、医保政策等话题,与广大听众、观众以及网民进行互动交流。
市民咨询:我参加了职工保险,最近要到省人医看病,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转外就医,有没有转诊证明有什么区别?
答:目前我市参保者到镇江市外就医,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刷卡备案手续。如果您在扬中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就诊,符合转外就医条件的,医院会开出“转外诊断证明”,您就直接携带这个证明到对应医院医保办办理异地刷卡备案手续,无需再到医保中心登记。如果您自行到镇江市外就医的,您可以到医保服务大厅受理窗口,或直接拨打业务科室电话0511-88325648,或关注“扬中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进入“异地刷卡备案”直接备案。随着医保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我市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备案后都能直接在就医地刷卡联网结算,医保中心将逐步取消窗口零星药费的报销。
参保人员在镇江市外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合规费用,按规定办理诊断证明的个人先自付可结算医疗费用的5%,未办理诊断证明的个人先自付可结算医疗费用的20%,余额按本市相关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市民咨询:我是一名退休职工,现住在新坝,患有糖尿病,需要长期吃药,怎么办理门诊慢性病?医保有没有什么特殊优惠政策?
答:今年我市职工医保高血压、糖尿病慢病患者,可以持近一年的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资料,在常住地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由指定的责任医师诊治、登记、鉴定,经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后,参保患者在就诊的乡镇卫生院就能即时享受职工医保慢病购药相关优惠政策,免挂号费、免费接受专家用药指导,每次可以购买3个月用药量,而且随时可以根据医生的指导调整用药。
同时,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慢病患者购药,我们对信誉好、药品品种齐全的三家3A药店(扬子大药房、中兴药店、城西药店)开通了刷卡业务。未来,我们还会结合医保四级经办平台,将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到所有卫生院和基层卫生站,打造全市医保经办购药“15分钟服务圈”,让全市参保患者在家门口就能看病购药,打通医保经办服务“最后一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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