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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张罚单!小岛假期掀起“头盔风暴”
市民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率较节前有大幅提升
杨蝶飞   2020-10-09

   本报讯 10月1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进行依法处罚。“双节”已过,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截至10月8日下午6时,全市共累计查处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为961起。 9日上午8点半左右,记者在扬子路和翠竹路路口观察了近半个小时后发现,通过前期交警部门多个月的广泛宣传告知,目前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比之前多了不少。“通过路面的执勤整治很明显能感觉到,从放假到上班这9天时间里,大家带头盔的意识还是有很明显的提升,假期第一天,路面上带头盔的比例还不是特别高,在50%左右,经过处罚整治,从今天早上的早高峰情况来看,至少已经达到90%以上。”正在路口执勤的城区中队民警王兴龙告诉记者,早上8点半至10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交警会分班次随机前往城区4个路口进行检查。对于首次不戴头盔被罚的市民,处以20元罚款,出现第二次则罚以50元。 “按照规定来说,所谓驾乘,即驾驶人和乘坐人都要佩戴头盔,针对驾驶人戴了头盔而乘坐人没戴的,我们现在还是以提醒教育为主,不过希望驾乘者都要遵守规定。”王兴龙说道,通过几天的处罚来看,学校附近的路段,驾乘者佩戴头盔率能达99%,“因为现在不仅是交警,学校方面也会对家长提出要求,所以每天接送孩子的家长都能很好地佩戴头盔。” 虽然大部分市民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都能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但仍然有少数市民心存侥幸没有执行规定。上午9点,陈女士被交警查处后说,其实自己知道今天需要戴头盔,但以为过了几天交警部门估计不会查处,所以抱着侥幸心理就把头盔落在家里了。还有很多市民将头盔悬挂在车身上或是放在后备箱里,看到前方有交警查处才匆匆忙忙地把头盔戴到了头上。 驾乘人佩戴头盔的种类有很多,记者在路口发现,有部分驾驶者佩戴的是建筑工地上专用的安全帽。对此交警部门表示,处罚的最终目的就是为市民的安全着想,头盔种类五花八门,建筑工地安全帽也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目前的主要任务是让广大电动车主都先戴上头盔,所以戴“错”头盔基于没戴头盔暂时不会被罚。 记者还在扬子中路上一家电动自行车品牌专营店了解到,相较于数月前的 “高价”头盔,现在店里在售的头盔价格已趋于正常,在30至80元不等。老板也向记者透露,“双节”前夕来购买头盔的人最多,平均每天卖出8只。 接下来,市交警部门会常态化开展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除了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每周也会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市民们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杨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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