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看扬中
 
滚动播报
头条新闻
扬中要闻
综合新闻
社会民生
热线
江洲论坛
公告公示
专题特稿
影像扬中
视听在线
图闻扬中
文苑
健康
关注
风采
媒眼看扬中
当前位置:首页 >>看扬中>>热线
热线  
上一条:长小“儿童梦工厂”圆孩子“科技梦” 下一条:气温骤降儿科门诊患儿增多
电动自行车撞人逃逸车牌号码揪出肇事者
交警宣   2021-11-30

  本报讯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八桥中队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油坊镇政前路路段,一辆电动自行车将一位老人撞倒后,车主驾车逃逸。 交警到达现场时,倒地老人已被好心群众扶起坐在凳子上,肇事车辆早已逃离。由于老人当时被撞倒地,电动自行车没有停车很快就逃离,老人也没有看清肇事者及车辆的样子。交警向老人询问情况,其意识清醒且能清楚地说出自己的名字。老人身体外表虽无伤痕,但年事已高,交警立即联系其家属接老人到医院进行检查。 因刚下过雨,交警在对现场进行勘察时,路面并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案发现场周边也无监控。交警对事发地沿街商铺展开走访时,一位围观群众跟交警说“是一个女的驾驶的电瓶车,车后面的电动车牌是108***”,这给交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 交警顺藤摸瓜仅仅用了十分钟就根据车牌登记的信息找到了魏某,并要求其立刻将逃逸车辆开至八桥中队。在证据面前,魏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如实向交警讲述了当时的事故过程。 当天早上魏某行驶至油坊镇政前路路段时,突然看见步行横过马路的老人,但发现老人时距离已经很近,来不及避让,将老人撞倒。事故发生后,魏某回头看了一眼老人,老人虽然摔倒了,但自己慢慢爬了起来,感觉应该没什么大事,便把车给开走了。 目前,老人并无大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切勿逃逸,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交警宣)
  
  
  
版权所有:扬中市融媒体中心 扬中市新闻中心
苏ICP备05003211号 苏新网备:201407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212020001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0420010
联系人:蔡祥斌 联系电话:88366811 
您是本站第
455724853
位访问者
本年度:130579548 本月:6728913 今天:247890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
信箱:zy598y5@163.com
电话:(0511)8836681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WWW.12377.CN
  江苏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js12377@jschina.com.cn
电话:(025)8880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