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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患有糖尿病,且办理了慢性病门诊登记,目前服用的糖尿病药物扬中人民医院慢性病门诊缺货,市民想在外地购买药物,咨询能否报销?
答:参保市民外出就医购买糖尿病药物,可以通过医保经办窗口、电话、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镇江智慧医保、扬中医保公众号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职工保险参保对象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慢病费用,可以直接联网结算。居民保险参保对象在异地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慢病费用,也可以直接联网结算。因为参保患者外出就医需要承担个人先付费用,医保待遇会相应降低。我们建议市民尽量选择就近就医,2023年我市参保患者可以凭定点医疗机构的流转处方,在20家医保便民药店购药结算,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解决慢性病患者购药问题。
2022年4月份市民将职工医保从常州转移至扬中,近期市民前往医保中心报销6月份的住院费用,但医保中心却表示市民是新参保人员,参保三个月之后才能报销。市民表示其从未断缴职工医保,不能因为工作调度问题而被视为新参保人员。希望医保部门给予合理解释。
答:经调查了解,该市民2022年4月前在常州缴纳了职工医保,2022年4月起在我市缴纳了职工医保。我们告知市民若他2022年4月前确实已经在常州缴纳了职工医保,应先办理职工医保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待此项业务办理完结后,方可进行住院费用的报销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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