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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08

  市民反映其在扬中工作,女方生孩子社保断交,需男方领生育津贴,咨询如何操作? 答:经了解,该市民家属因身体原因,生育之前一直停职未正常参保缴纳医疗保险。根据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94号)、《关于镇江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19〕85号)文件规定,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男职工可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目前镇江大市统筹待遇政策规定,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剖宫产住院费用定额结算标准分别为4000元、4800元、5400元;顺产住院费用定额结算标准分别为2700元、3100元、3700元。同时还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市民需携带家属住院票据、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社保卡、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到市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或各镇(街、区)医保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业务。 另外友情提醒女方尽快续上医保以保障健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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