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看扬中
 
滚动播报
头条新闻
扬中要闻
综合新闻
社会民生
热线
江洲论坛
公告公示
专题特稿
影像扬中
视听在线
图闻扬中
文苑
健康
关注
风采
媒眼看扬中
当前位置:首页 >>看扬中>>综合新闻
综合新闻  
上一条:整治宣传同发力文明出行更顺畅 下一条:老旧表箱改造“换新装”
市人医慢病门诊迁至院外
14日起投入使用
匡雪莲   2022-12-14

   本报讯 据了解,“新十条”发布后,多场所不再查验“核酸码”,但进入医疗机构等重要场所依旧需要查验核酸检测证明,该举措对于仅需进入医院购药的慢病患者造成了一定困扰。基于此,市人医迅速行动落实好慢病门诊搬迁工作,14日搬迁至院外扬子中路261号,位于浦发银行东侧。 据悉,伴随人口老龄化加剧,慢病患者也随之增加,该群体购药需求量较大、频次较高,他们到院内购药时往往一次性会购买数个月的用药量,因此耗时也会比较久,加之现阶段确需凭核酸证明进医院,不仅容易导致慢病患者购药效率低下,也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出于便民和安全考虑,市人医决定将慢病门诊迁至院外,自14日起,慢病患者购药无须再进入医院内,提高了慢病患者购药效率,同时也有利于缓解医院内人员流动。 值得关注的是,慢病门诊仅适用于扬中参保基本医疗患者。若要申请,慢性病参保患者可持相关病历、检查报告去市人医、市中医院医保经办服务中心,填写职工医保慢病门诊申请表,经鉴定后,表格交至医保经办服务中心登记审核,此后即可在慢性病药房刷卡使用。此外,对于患有慢性病,有明确、稳定的治疗方案,需要长期服药,一次购药量较多的职工医保参保患者可以申请慢病门诊。其他患者则依旧持医保卡在定点药店购药或到定点医疗结构按普通疾病就诊。 (匡雪莲)
  
  
  
版权所有:扬中市融媒体中心 扬中市新闻中心
苏ICP备05003211号 苏新网备:201407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212020001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0420010
联系人:蔡祥斌 联系电话:88366811 
您是本站第
549604737
位访问者
本年度:94081218 本月:18815438 今天:752518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
信箱:zy598y5@163.com
电话:(0511)8836681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WWW.12377.CN
  江苏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js12377@jschina.com.cn
电话:(025)8880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