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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用户同意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最高罚3万元 |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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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周骎 2024-0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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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抛扔、踩踏快件;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相信不少网购的消费者都有类似不好的快递服务体验。不过,从3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快递市场,“送货上门”服务也将大大提高客户满意度。
当下很多消费者网购时发现,一些快递员不再“送货上门”,家住柳竹新村的李女士是个网购爱好者,对此她深有体会:“一些快递员电联后直接把快递放入小区的驿站就离开了,我有时备注送货上门,但一些快递派送后,还需要自己拿回家。”有着同样经历的市民王先生表示,作为收件人不是出于快递未上门而不满,而是一些快递派送前缺少沟通,“像我们消费者很多时候没有被及时告知,送货上门这个服务也就很少体验了。”也有不少消费者反映因为工作忙或身体不便,无法及时前往驿站或者智能快递柜领取快递,给他们带来了很多不便。
被众多消费者诟病的快递行业乱象,如今开始大力整治了。从3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这一新规的实施,消费者们感到很满意。“对一些不好的行为进行处罚,也保护了我们消费者权益。”李女士说。从事多年快递工作的丁先生也表示:“新规的出台,要求我们行业人员不仅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按规定办事,也进一步减轻了消费者损失,也能提高快递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施周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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