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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过度包装说“不”
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强制标准“出炉”
杨蝶飞   2024-04-02

  本报讯 日前,记者了解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据悉,该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该标准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并规定“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规范市场监管提供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标准宣贯实施,开展监管执法,倡导绿色消费理念,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 (杨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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