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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
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货车辆取消“两证”
朱天文   2024-09-03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新修订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据悉《条例》明确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此次调整旨在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 “过去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审批年审,需要车主前往有资质的机构参加学习考试,通过后携带相关证件到车籍所在地的窗口办理手续,费时费钱。取消‘双证’政策的落地,使小型普货车主避免为 ‘双证’办理、审核、年检等手续长距离奔波,同时也减少了不必要的运营开支。”卡车司机王伟告诉记者。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轻型厢式冷藏车,使用集装箱、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货物运输,虽然都是使用4.5吨及以下的货运车辆从事货运经营,但是运输经营业务不同、所用车辆不同,证件办理要求和监管要求也有所不同,需要申请取得相关证件。 (朱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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