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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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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破获“虚拟玉石”特大网络传销案 |
涉案金额超2.46亿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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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春梅 2025-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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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天抢购玉石,明天就能溢价5%转手,介绍他人购买还能赚佣金,躺着就能赚钱!”如此诱人的投资承诺,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近日,随着市法院的判决,一起涉案金额超2.46亿余元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浮出水面,12名涉案人员获刑。
市民王女士(化名)是位玉石爱好者。不久前,一位朋友向她介绍了一个 “稳赚不赔”的玉石投资门道,声称投资1万元,一天就能赚150元。在朋友劝说下,王女士通过微信小程序注册了账号,并投入1万元购买玉石。根据平台客服介绍,玉石由平台代售,收取3.5%手续费,次日溢价5%,王女士就能赚取差价。第二天,王女士账号上就多了150元。初尝甜头,王女士开始追加投资。然而,很快她就发现自己名下玉石无人问津,团队长也将自己团队的人拉走另起炉灶。这时,王女士才意识到被骗,赶忙报警。
警方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一起特大玉石传销案逐渐浮出水面。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队长夏巍介绍,我市共有4家玉石传销平台,均通过无锡一家技术公司购买小程序搭建玉石寄售平台app服务器,以玉石交易为幌,设置自动溢价程序,引诱会员发展他人参与投资,在以发展人员数量及下线参与竞拍商品金额作为计酬和返利的依据。
据介绍,平台商品价格有起挂价,几千元到一万元不等,每天交易一次,上午抢购,下午寄售,价格自动上浮5%。其中,1.5%是会员收益,平台主则拿走3.5%净收益。玉石价格从1万涨到5万时,系统会自动将其“孵化”成3块继续交易。
“挂在平台的玉石成本只有200多元,该平台并非依靠正常销售产品获利,而是靠新加入人员‘买单’维持运转。”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王华介绍说,会员发展人员形成团队,业绩达标后可独立运营新平台,获取新团队会员缴纳的3.5%上架费,这极大刺激了会员发展下线的积极性,导致更多人深陷其中。
法院经审理查明,此案涉及省内7个设区市,商城平台有434个会员,下线层数最多8层,交易金额高达2.46亿余元,累计收取传销资金至少1623万余元,运营至少13家下级分公司平台,非法获利至少70万余元。另查明,无锡这家公司还在镇江无锡泰州等多地设置了分公司,复制这套传销运营规则,设置的层级有四到九级,累计注册会员1100多人。
近日,市法院对这起新型传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徐某某、黄某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蒋春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