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看扬中
 
滚动播报
头条新闻
扬中要闻
综合新闻
社会民生
热线
江洲论坛
公告公示
专题特稿
影像扬中
视听在线
图闻扬中
文苑
健康
关注
风采
媒眼看扬中
当前位置:首页 >>看扬中>>热线
热线  
上一条:政风行风热线 下一条:云幼:书香为伴 悦享阅美
高空倒水扰居民“头顶安全”待共护
冷旭颖   2025-03-23

  本报讯 常言“天上掉馅饼”是难得的美事,可要是楼上“泼”下脏水,那可就成了一场噩梦。近日,有市民向记者爆料,在我市部分小区,高空倒水、乱扔烟蒂与杂物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一盆冷水不定时从高空突然落下,楼下晾晒的衣物无端遭了殃,地面上的水渍更是让过往行人“步步惊心”。 记者经调查得知,部分小区物业已多次在业主群发布提醒,甚至通过监控锁定涉事业主并进行劝导。然而,由于部分楼栋监控存在盲区,导致溯源难度大,再加上物业巡查频率不高、力度不足,这些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 记者就此事咨询相关部门后了解到,虽然目前尚无直接针对高空倒水的法律条文,但与之相关的高空抛物行为,已被法律明确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了追责与补偿条款,对高空抛物造成的损害责任认定做出详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更是将高空抛物罪纳入其中,最高可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虽说水是液态物质,但从高空倾倒而下,同样具备相当的危险性,一旦引发严重后果,且符合相应情形时,将依据高空抛物相关法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等相关罪名进行判定与处理。 高空抛物堪称“隐形杀手”,即便是一杯水,从高空坠落也可能变成伤人凶器。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若遭遇高空抛物行为,请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 (冷旭颖)
  
  
  
版权所有:扬中市融媒体中心 扬中市新闻中心
苏ICP备05003211号 苏新网备:201407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212020001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0420010
联系人:蔡祥斌 联系电话:88366811 
您是本站第
541276656
位访问者
本年度:84857665 本月:9591884 今天:365560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
信箱:zy598y5@163.com
电话:(0511)8836681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WWW.12377.CN
  江苏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js12377@jschina.com.cn
电话:(025)8880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