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扬中县志
 
前言
地理篇
经济篇
政治篇
文化篇
人物篇
社会篇
后记
当前位置:首页 >>扬中县志>>社会篇
社会篇  
下一条:第四章 方言
第三章 风俗民情
佚名   2009-09-09

  

第三章 风俗民情

扬中县的居民原都是来自大江南北的移民,多因生活困苦,来此江中沙滩垦荒谋生,所谓“穷奔沙滩富奔城”。故扬中县人民具有勤劳节俭的传统美德,民风比较淳朴。因全县人口绝大多数为汉族,风俗民情,各地基本相同。 建国前,江中之岛扬中县与外界联系甚少,基本处于封闭状态,人们的封建道德观念、宗法观念较深,民间习俗有不少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 建国后,政府加强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倡移风易俗,破旧立新,明令兴革事项,群众社会主义觉悟提高,封建迷信的陈规陋习基本消除,社会主义新风逐渐形成,但许多民族的和地方的传统习俗依然雌在。

 

第一节 时节习俗

辛亥革命后,国家改用公历,但扬中民间仍沿用农历。 正月初一称“岁朝”(现称春节),是新年的开始。清晨,人人穿戴一新,燃放爆竹,对长辈送果子茶。早餐后亲邻相互拜年,互致祝词,如“恭喜发财”、“儿孙满堂”、“万事如意”等。旧时拜年亦有磕头、作揖等礼节,民国时期已逐渐废除。旧时过年正月初一这天迷信禁忌甚多,如不能扫地,不能说不吉利的话等。建国前过年时,贫苦百姓常借唱麒麟、送苍龙、舞龙灯、舞狮子、玩花船等到富户门前表演乞讨。建国后,群众则利用这些文娱活动形式组成文艺宣传队,由乡村干部率领,于初一日到烈、军、工属家拜年慰问,这已成为拥军优属的一种活动形式。 正月初五日,财神日,祀财神,商店开门,市场开始贸易,又称“破五”。70年代起,各公社常借初五日开市时举行各大队春节文娱会演活动。 正月十三日至十八日为灯节,称“灯科”。十三日“交灯”,要吃糖圆子,十八日“落灯”,要吃面条,俗称“交灯圆子落灯面”。在此期间,群众在当地土地庙前树旗杆,扎灯挂彩,敬神娱乐,小孩子玩兔子灯、马灯等。民国期间此习渐淡,建国后玩灯活动渐少。 正月十五日,上元节,即元宵节。习俗要吃圆子。女儿新婚后的第一个元宵节,岳家要送一对“鱼灯”给女儿女婿,祝他们“年年有鱼(余)”。 二月初二日“龙抬头”,小孩这天要剃头(理发),以讨吉利。 二月初八日吃馄饨,菜馅要用十样菜,俗说“吃了馄饨十样菜,一年无病又无灾”。人们常以“韭”菜代表“九”样菜(取谐音),再加一样菜就行。 二月十二日是“花朝”(又称百花生日),这天,家家用红纸挂在果树上,表示庆祝,希望“果实累累,欣欣向荣”。 三月清明节,家家扫墓,修坟,换坟帽子。用蒿草嫩叶捣碎取汁拌在糯米粉里做成米团子敬祖宗。扫墓习俗延至现在。70年代推行尸体火化,建安息堂安置骨灰盒,不再建新坟,烧“纸”(迷信谓烧‘纸’作‘冥币’,供死者阴司使用)等迷信活动亦渐少。各学校、机关、团体则常于清明节组织祭扫革命烈士墓,介绍烈士生前事迹,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五月初五日是端午节,家家吃芦叶或竹箨包的粽子,喝雄黄酒。门前插艾、菖蒲和桃条,表示镇邪除恶之意。插艾等活动建国后已少见。 夏至节,迷信敬田头菩萨,祈求“五谷丰登”。吃馄饨,谓夏天可不疰夏。建国后,随着科学种田知识的普及,敬田头菩萨的迷信活动逐渐减少,现已绝迹。 六月初六日,天贶节,吃馄饨。俗语有“六月六,家家晒红绿。”如当日天气晴朗,人们则将衣被等物晾出照晒,以防霉蛀。 七月初七日,七巧节,俗语有“七月初七看巧云”,天上云彩千姿百态,夜晚可看牛郎织女星相会。 七月半(十五日),中元节,又称“鬼日”,家家敬祖宗。旧社会这天还做盂兰会,由村民集资请和尚或坛会成员放焰口,拜忏,吹、打、念、唱,烧钱化纸,超度孤魂野鬼。建国后盂兰会已废,敬祖之风仍有雌在。 八月十五日,中秋节。这天称“团圆日”,家家吃月饼、麻饼、糯米粉包的糖馅饼。节前,亲友间还赠送月饼等礼品。旧俗这天夜晚人们以月饼、糖饼、菱藕等祀月,敬“月宫娘娘”,建国后已废。 九月初九日,重阳节,人们登高宴友,手工业、作坊开始做夜工。建国后二者均已废。 十月初一日,俗称“十月朝”,家家吃“糍粑”。糍粑用糯米饭团外面滚上糖拌芝麻碎屑而成。冬至节祀祖,扬中县沿传“大冬”、“小冬”之别,“小冬”即冬至前一日。扬中有的姓氏在“大冬”祀祖,有的姓氏在“小冬”祀祖。 冬至祀祖之风今仍雌在。 腊月初八日,俗称“腊八”,中午家家吃“腊八粥”,不茹荤。粥中除米外还有赤豆、蚕豆、杂豆、菜、白果、豆腐、百页等共八种成分。 腊月二十四日送灶,烧纸马,敬香,设供品,礼送“灶神”上天,祈求“灶神”“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吃赤豆饭。建国后送“灶神”之俗已废,是日起表示新年届临,各家开始“掸尘”(大扫除),忙“年事”。乡村干部在这一天敲锣打鼓,率众向烈军属送年礼,贴“光荣人家”牌,帮助大扫除,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 腊月三十日(小年腊月二十九日),除夕日,俗称“三十夜”,中午祀祖,晚饭称“年夜饭”,吃馄饨,敬神,放鞭炮,贴春联,喝利市酒,合家欢聚。长辈赠给晚辈压岁钱,老年人夜里点香守岁,睡得很晚。

 

第二节 婚丧喜庆习俗

一、婚姻

旧社会,扬中县男女婚姻须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父母包办。妇女地位低下,受封建礼教、封建婚姻制度的毒害很深。扬中县有以下各种封建婚姻陋习: 1.抢亲。原由两姓自幼订婚,后女方悔婚,男方则聚众劫持未婚妻至家,强行成婚。亦有未婚大男看中某女,女方不愿婚嫁,男方蓄意抢亲的;男方家贫,无力迎娶,只好对有婚约的未婚妻通过抢亲成婚的(有时还先得到女方的默契)。 2.换亲。双方儿子说不上媳妇,年龄已大,父母着急,以女儿互相对换为媳成亲。 3.冲喜。旧时迷信,在男方病重时办喜事,想借喜事以冲去不祥,以求患者病愈。 4.纳妾。封建社会时一夫多妻,民国时期始实行一夫一妻制,政府明令禁止重婚,但达官贵人或有妻而不生子的,则公然纳妾,扬中县也有少数纳妾的。 5.童养媳。童女家贫,不得已到男家生活,亦有卖给男家的,长成人后与男方成亲。凡做童养媳的妇女,一般地位很低,常受公婆、丈夫的虐待。童养媳俗称“小媳妇”。扬中领童养媳的较多。 6.守寡。妇女丧夫,须终生守寡。寡妇再嫁,须经族中尊长许可,且遭人歧视,再嫁时要“抱树”,以祛除不祥。 7.早婚。旧时扬中青年普遍早婚,一般男18~20岁,女16~18岁结婚。 8.入赘。俗称招女婿。多为男方贫困,无力取妻,而女方无子,招男方入赘,改姓女方姓,为女方传宗接代。 建国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令禁止纳妾、领童养媳,抢亲、换亲、冲喜亲等现象也逐渐杜绝。男女婚姻自主,大多是自由恋爱而结婚,父母包办婚姻已属少见。寡妇可以自由改嫁。政府还提倡男到女家落户,生下孩子的姓氏由双方商定。 旧俗婚姻程序亦带有较浓厚的封建色彩。男女配偶,须先由媒人介绍,将女方出生时间,俗称生辰八字,写在红纸帖上,俗称“庚帖”,由媒人将这种“庚帖”送往男家,再由男方家长请算命先生将男女双方出生时间比照合算,俗叫“合帖子”,不犯忌者方可成为配偶。双方父母同意结亲后,再请算命先生定个好日子“拎糕”(或叫押样),即为“订婚”。结婚前,男方先请媒人“送年庚”,即告诉女方结婚的日期,女方亦通过媒人向男方索取“彩礼”(礼金、衣料、饰物、鱼、肉、香烟、糖等),同时男方要“谢媒”(送钱物给媒人)。结婚的一天,男方派人去女方“抬嫁妆”,富裕人家用轿“迎亲”,请吹鼓手奏乐,鸣放鞭炮,接新娘子。将新娘子接到新郎家后,还有撒席、撒帐、送房、坐富贵、合卺等繁文缛节。婚嫁之日,男女双方家中均宴请亲友,亲友亦须送礼祝贺。结婚第三日,新婚女儿“回门”,岳家宴请新婚女儿女婿,请亲友作陪,称“待女婿”、“待新亲”。新婚满月时“会亲”,婿家宴请女方至亲,表示从此认亲来往。贫困户则用小独轮车“迎亲”,诸事从简。 建国后,提倡婚事新办,算命合婚、择吉日结婚之俗渐废,选择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等节日结婚,已渐成风气。婚礼亦简化,坐轿、拜堂、送房、坐富贵等旧礼已革除。有响应政府号召举行文明婚礼的。团县委、县妇联于70年代曾筹办过几次集体婚礼。但请介绍人、拎糕、送年庚、索“彩礼”、抬嫁妆、迎亲等做法在部分地区仍普遍雌在。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生活改善,部分人家操办婚事趋向讲体面,讲排场,“彩礼”数额亦较大,且以“8”字为吉利之数,如礼金要608、808、1088、1888元不等,俗说“要得发,不离8”。陪嫁亦越陪越丰盛,有陪洗衣机、双卡收录机、彩色电视机、电冰箱的。富户陪嫁有数千元、上万元乃至数万元的。抬嫁妆时,女方所在生产队的群众要闹婿家的烟糖钱,有数十元、数百元的,还有要男方放电影的。酒宴规格也愈办愈高,酒宴菜肴多达10余道。政府虽一再宣传、提倡婚事简办,但扬中一般人都以陪嫁多、酒宴丰盛为荣耀,故婚嫁讲排场之风仍较盛。

二、丧葬

扬中旧习,死者多木棺土葬,丧葬礼仪较为繁琐。建国前扬中的丧葬习俗大体是这样的。 1.设灵堂。病人垂危,即去其床帐。既卒,家人设灵堂,将死者遗体置于棺材盖板上(木板、门板亦可),点“材头火”,谓为死者照亮黄泉路。 2.铺路。在门前路口烧草把、纸钱,谓为亡魂开路。 3.向亲友报丧。亲友须请报丧者吃鸡蛋。妇女之丧,须报知其娘家而后入敛。 4.发孝。按男女、嫡庶、血统亲疏之田别,孝服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统称“五服”。扬中旧俗,死者子媳穿麻布孝服,鞋上蒙麻布,以稻草绳束腰,手中持孝竹棒。亲属着白布孝服,鞋上蒙白布。 5.开吊。稍富裕者,要举行公祭,亲友送“纸”、送礼吊唁,请吹鼓手奏哀乐、唱挽歌。有的开吊还印发讣文,请和尚放焰口、做佛事,以超度亡魂。死者女儿用豆油为死者点“七星灯”。丧家请吊唁亲友吃“豆腐饭”。 6.告庙。邻居敲锣、钹、木盆引死者亲属到当地土地庙设祭,拜告土地神。 7.出殡,亦称“出田”。富者要请阴阳先生(即“堪舆家”)看风水,选择安葬吉地吉时。出殡时鼓乐引导,丧属及亲友执绋相送。出殡回来,送葬者要跨过稻草烧的火堆,然后再进家门,其实带有消毒作用。有的人家如因某种原因未能将死者及时安葬,则将灵柩浮厝寺庙、家中或郊外,待以后出殡安葬。贫者则一切从简。 8.回丧、点净。安葬后孝子将墓坑中心的一块土兜回家中踹平,叫“兜宝”。请僧道在家中用竹枝蘸洒清水、念咒,以驱恶神,谓之“点净”。 9.赶煞。谓出殡日亡魂由“无常”鬼带回家,必须赶出。 10.铺堂。死者亲属到三街东岳庙设供,烧纸钱,敬东岳庙神,祈求阎王赦免死者生前罪过,免去阴司刑罚。 11.烧七。死后家人每七天祭奠一次,叫“烧七”,共祭七次,头七要吃馄饨,“三七”要用女儿讨乞来的“三七米”做饭,“六七”全由女儿准备祭品。 12.脱孝。戴孝满三年,举行祭奠仪式,除去孝服。如下年闰年,须在闰年前脱孝。 祭奠时除烧“纸”(有的还有锡箔摺成元宝式样)外,还有的扎“库”(用芦材扎架以色纸糊贴成房屋、用具式样)焚烧,意谓给亡魂在阴司居住使用。 建国后,政府宣传破除迷信,提倡移风易俗,推行殡葬改革,丧葬习俗有所革新。1969年建成“扬中县火葬场”,提倡遗体火化。1984年起,遗体火化率达100%,废除木棺土葬。1981年起,各乡相继建“安息堂”(亦称“灵堂”),供群众存放死者骨灰盒,至1985年已建30余座,将骨灰盒入土埋葬建坟者渐少。 旧丧葬礼仪中,告庙、回丧、赶煞、铺堂、放焰口做佛事超度等活动,建国初即已废止,设灵堂、报丧、烧七、脱孝、烧“纸”祭奠等仍有雌在。扎“库”焚化者渐少。披麻戴白孝已渐被佩黑袖章、小白花所代替。70年代起,有的地方已将“开吊”活动改为开追悼会,至80年代,开追悼会祭奠者逐渐增多。

三、生育

孕妇临产前,娘家送桂元、鸡蛋、红枣、筷子等至婿家,谓之“催生”。枣子意即早生子,筷子意即快生子,取谐音。婴儿出生后,女婿送红蛋给岳父母及其他亲友,称为“报喜”。娘家为婴儿赶制新衣,并带鸡蛋、红糖、陈酒之类和婴儿尿布等至婿家,叫“分三朝”,亲友送“月子礼”。婴儿出生一月,外婆送摇篮、布被、蚊帐、披风来吃满月酒,舅舅替婴儿剃去胎发,产妇归宁,婴儿出生百天,外婆送婴车(又叫坐车)和烧饼(有的用糯米做)给婴儿“箍腰”。婴儿一岁生日称“抓周”,舅舅须送儿童衣帽鞋袜给外甥。

四、寿庆

寿庆一般自三十岁始,十年一庆。扬中有“做三不做四”之说,即三十岁时可庆寿,四十岁时则不庆寿(因“四”与“死”谐音,不吉利)。庆寿前一夜,亲友前来送礼,放鞭炮,称“暖寿”。庆寿正日,中面(中午吃面条)夜酒,款待宾客。寿礼一般为鱼、肉、寿桃(面或糯米粉做成)、寿面、鞭炮,还有送衣料、寿幛者。现渐有送生日蛋糕的。

五、建屋

民间建造新屋,旧习一般要请阴阳先生看风水,选吉地建房,选择吉日动工,选择吉日吉时上梁。上梁时有“暖梁”、“抛梁”、“祭梁”等仪式,敲锣打鼓放鞭炮,以示庆祝。是日,亲友送金花、喜幛、鱼肉、馒头、粽子等礼物以表祝贺,主家摆宴席款待亲友。建国后仍沿旧习,70年代后请阴阳先生看风水的渐少。

 

第三节 生活习俗

一、发型、首饰

清代男子留辫,女子梳鬏,以各式簪、钗束发为饰。簪钗质地有金、银、铜、木之分,用者视贫富而别。女子戴耳环,也有戴手镯。民国初年,政府限令男子剪辫。男子或剃光头(称“和尚头”),或剪平顶,或留“西装头”;女子除有的老人仍梳鬏外,多结辫或剪齐耳短发,称“耳朵毛”。以各式发夹夹发,兼作装饰。未婚青年女子额上留齐眉短发,名“刘海”。 建国后,青年男子剃光头、剪平顶的很少,大多剪“西装头”、“飞机头”;女子剪短发或结辫,仍以各式发夹为饰。70年代有烫发的。80年代,女子烫发成风,发型花式繁多,男子也有烫发的。老年男子大多仍剪旧式“西装头”,青年男子时兴留长发(少数有留小胡子的),难辨男女,人们戏称为“叔叔阿姨头”。

二、衣着

1.帽子。清末民初,男子戴毡帽、西瓜皮帽。瓜皮帽顶缀各色丝绦顶、珠顶为饰。老年妇女戴帽箍,中青年妇女扎头巾,称“首捏子”。30年代,男子兴戴礼帽、风帽、压发帽、“猴子帽”、“汤罐头”等。40年代,男女均有戴绒线帽的。建国后男子戴解放帽、工人帽的居多,还有戴绒线帽的。至80年代,男女帽式多种多样,质地也越来越好。 2.服式。清末民初,男子单衣为对襟短褂,长衫为大襟长袍,有的外罩马褂,并有绸带束腰。女子穿大襟短袄短褂,俗称“大袂头”。冬天,男女均加穿套裤(实为剪开的两只裤脚管)。20年代,女子穿旗袍的渐多。30年代,知识青年改穿中山装、衬衫的渐多。建国后,男子风行穿列宁装、青年装、学生装、中山装、棉大衣,多为蓝色或灰色。农村女子一般仍穿中装,青年女子亦有穿翻领西装、女式衬衫的。80年代服式变化较大,男女穿西装蔚然成风,茄克衫、拉链衫、两用衫、滑雪衫、喇叭裤、女子着连衣裙、旗袍裙、摺裙、筒裙、西装裙等等,款式新颖,色彩多样。 衣料质地也不断提高。建国前,大多用自纺自织的“家机布”、“夏布”。建国后,家机布、夏布渐为棉布和化纤纺织品所取代。80年代,家机布、夏布已无人生产,丝绸、毛料、绒线衣服增多。1985年,全县人均购买棉布2.2米,化纤布5.2米,绸缎0.3米(以上均包括成衣),毛线及毛线织品0.1公斤,尼龙衫裤0.2件,棉毛衫裤0.3件,卫生衫裤0.1件。 3.鞋袜。清末、民国时期,人们均穿布鞋,形式有鲇鱼头、大圆口、小圆口、尖口、方口等,棉鞋有两节头、“两片瓦”等。妇女穿绣花鞋。民国时期少数人穿皮鞋。70年代穿皮鞋的渐普遍,塑料鞋、胶底鞋也多起来。80年代,鞋子款式更多,旅游鞋、运动鞋等流行。旧时雨天多穿“钉鞋”(布制,上油防水,底加圆头铁钉防滑),20年代后渐为橡胶套鞋所取代。1985年,全县人均购买皮鞋0.2双,胶鞋球鞋0.5双。 袜子原均为自制布袜,20年代渐穿“洋袜”(线织成)。70年代有丝袜、尼龙袜。女袜有短筒、长筒等花式。

三、饮食

扬中人民的主食为大米,面食次之。 扬中人民习惯一日三餐(贫者冬日有时两餐),农忙时上午加一餐“二顿早饭”,下午加一餐“晚茶”。主食有米饭、面条、粥(元麦粉)、白粥(粥中加白米)、菜粥(大米中掺和瓜、菜、豆、芋等,以菜为主,亦称“酸粥”、“咸的”),还有加工而成的馄饨、馒头、包子、烧饼、油条、圆子、粽子、米糕(亦称“水糕”)等,副食有瓜、菜、豆类、豆腐、百页、鱼、猪肉、羊肉、禽、蛋等。 建国前,一般农户常年每天吃米饭者不多,大多吃粥、菜粥,贫者更以瓜菜代粮,平时很少荤食。如遇荒年,贫苦群众有吃“观音土”的。建国后,人民生活改善,食品结构变化很大。瓜菜代粮的渐少,70年代已很少有吃粥的。80年代有晚餐也吃米饭的,吃菜粥的也很少。副食品荤食增加,高档南货食品增加。1985年,农民家庭人均主要食品消费量为粮食306.2公斤,蔬菜80.8公斤,动植物油5.6公斤,猪肉13.9公斤,家禽0.9公斤,蛋类3.8公斤,鱼虾2.3公斤,食糖1.8公斤,酒7.1公斤。 扬中人民时令节日食品因时而异(参见“时节习俗”节)。鬼节如清明、七月半、冬至,买鱼、肉、豆腐、百页烧“羹饭”敬祖宗。 扬中人民热情好客,待客饭食从丰。亲友初次上门要烧“蛋茶”(煎鸡蛋或煮鸡蛋)等。喜庆日宴客,建国前、建国初宴席以六碗菜为主,俗称“六大碗”。70年代宴席日益丰盛,80年代莱肴有冷盘、热炒、烧菜、汤等,每席菜肴多至10余道。

四、居住

扬中居民的祖先,大多是附近各县来沙洲垦荒定居的贫民。他们结茆为庐,以后逐渐建草房,少数富有者建成瓦房。至1949年,扬中县居民80%以上的住房是草房。住房结构形式有: 1.草棚。称“滚铺楼”,以芦材、竹枝搭架,“根根椽子到地”,山头开扉门。 2.草屋。树木、竹子为骨架,四周围芦芭或砌土垡为墙,屋顶苫盖稻草或麦草。大多为三架梁或五架梁,檐高五、六尺不等,常需换草苫盖。 3.楞摊瓦。以树木为梁、柱,树或竹子为椽,芦芭、土垡为壁,屋顶薄盖小瓦,大多为五架梁,檐高六、七尺不等。 4.瓦房。树、杉木为梁、柱、椽,砖墙,厚盖小瓦,有椽子上铺望砖再盖瓦的,富家考究者室内四周墙上均附有木板,隔墙亦用木板。有五架梁、七架梁,檐高6~9尺不等。上洲多“闷葫芦”式,四周砌墙,居中一间无敞步檐走廊;下洲多“锁壳式”,旧式锁形,居中一间有敞步檐走廊。有的正屋两边有厢屋(即“包厢”),称“两龙爪”。 房屋多按狭长形自然埭横排,屋前有小块场地,有道路、菜园、河塘,屋后为竹园、河塘。河塘两岸植树,菜园内种菜,有的还植桃、梨、杏、枇杷等果树。房屋一般三间一栋,左右各户均不相连。如兄弟二人析居,则“哥东弟西”,各居一间,中间堂屋合用,父母则多居厢屋。 建国后,50年代草棚基本绝迹。以后草房逐渐改为瓦房。70年代瓦房檐高有9尺、1丈至1丈以上的。70年代后期,80年代掀起建房热,新房鳞次栉比,楼房(大多为两层楼)日移增多,瓦平房日益减少。1984、1985年,扬中农民平均每户年内所建房屋间数分别为0.2间、0.1间;平均每人年内所建房屋面积分别为1.2平方米、0.6平方米;平均每户年末使用房屋间数为3.7间;平均每人年末使用房屋面积分别为18.8平方米、19.5平方米。

五、文化娱乐

抗战前,扬中人民的文化娱乐生活较为丰富,除春节期间玩花船、唱麒麟、舞龙灯、舞小狮子等以外,平时还能看到春戏、秋戏(庆祝丰收)、青苗戏(祈祷庄稼生长旺盛)、庙会戏、开光戏(新塑菩萨或旧菩萨重塑谓之开光)、寿诞戏、禳灾戏(火灾、蝗灾、旱灾、水灾等)、还愿戏、渔汛戏等等。演出多为木偶戏班,大戏(即京戏)较少。30年代末,“滩簧”(又称文明戏)在扬中流行。演出时当农闲,多为日半本(当时盛行唱“本头戏”,如《穆桂英挂帅》分上、下两本唱完)、夜半本,也有演夜戏“两头红”的,即太阳将落山开锣、演至次日晨太阳出。此外,还有走江湖做把戏的,多在逢集时演出于街头。抗战开始,文化娱乐日趋萧条。 建国前,三茅、八桥等大集镇始有简陋的戏院,常有外来戏班子演出。民间下象棋、拉二胡自相娱乐者不多。有的以赌为乐,搓麻将、扒纸牌、掷骰子。 解放后,赌风渐敛。各区乡先后建立农村俱乐部、文化站、文化中心,组织业余剧团、文艺宣传队,经常组织宣传演出。至1985年,各乡镇都建有文化中心(内设图书阅览室、乒乓球、棋类活动室等)、电影院,组织了文艺宣传队,放电影、演戏做到经常化,外县、外省剧团、歌舞团也常来演出。群众买收音机、收录机、电视机的日移增多。据抽样调查,1985年,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收录机26台,黑白电视机33台,彩色电视机7台;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收录机17台,黑白电视机25台,彩色电视机2台。农民购买文化娱乐用品的支出也大幅度增长,1983年人均4.3元,1985年增至21.1元,为1983年的4.9倍。扬中人民的文娱生活日益丰富多采。

 

第四节 姓氏与宗祠

扬中居民姓氏颇多,下表为联合、城镇、八桥三个派出所对部分姓氏的统计资料(截止1988年5月30日)

派出所 总人口 总姓
联合 22382 196 1475 2073 305 224 1542 50 79 19 857 217 191 4 241 1399
城镇 21185 242 1563 1518 448 287 1466 234 314 51 1319 101 639 25 580 439
八桥 18951 177 1316 1154 512 140 704 275 409 238 1376 161 697 1 637 106
解放前,男女姓氏有随婚嫁而更易的。女方嫁到男方,其姓改为男方姓氏,如女方婚前没有名字,婚后即在自己姓氏前面加上男方的姓,如“张(男姓)王(女姓)氏”、“李(男姓)赵(女姓)氏”。男性入赘,男方亦有随女方而改姓,所生子女则用女方姓。 各姓子孙繁衍,逐渐分居而演为村、埭者,则其村、埭、圩的地名亦往往以姓氏命名。如郭家埭,田家桥,王家水圩,张家村,唐家弄,陆家墩子等。 又因各姓子孙多聚族而居,故宗祠多建于其姓氏集中处或其邻近地带。建国前,宗祠多用于办学或其它公共用房,有些从其它地方迁来的,虽几代繁衍但宗祠却仍在外地。建国前全县有宗祠84所。宗祠内供奉始祖和各房祖先的牌位,一般于清明节或商定日期开祠祭祖、拜祖。各宗祠均有为数不等的田产,收入用于办理族事。各宗祠设族长,管理祭祀、族产、编纂谱牒等族事,处理族中纠纷。 建国后,宗祠大多被拆毁或另作他用。

 

第五节 庙会集场

解放前,扬中县寺庙庙会与集场多为同时举行。农历二月十九日有太平禅院的观音会;三月二十八日有上、下东岳庙的庙会;农历四月初八日,有栏杆桥和观音庵的庙会;二月初八日,达兴庙、大帝庙亦举行庙会。最大庙会要推每年三月廿八日上、下东岳庙会。 庙会期间举行迎神性质的文娱,活动,如演戏文,耍龙灯、狮子,挑花担,踩高跷,叠罗汉,荡湖船,表演武术等,大多数人是到庙里来烧香或赶热闹的。庙会期间的集市贸易相当兴旺,商贩云集,销售各种农具、日用品,会期一过,集场自行消失。 建国初期,商业物资部门常利用庙会举行商品物资交流会。

 

第六节 宗教

解放前,扬中人多信佛教、道教。全县共有寺庙23所,宫观6所,神祠29所,有和尚153人,道士21人,还有少数尼姑。 佛教庙宇以下东岳庙为最大,道教以三茅庵为最有名。清末民初,传入天主教、耶稣教,先后建教堂3所。天主教堂设在老郎街,辛亥革命后,丹阳县天主教会派神甫前来传教,每年春秋两季为传教时间,教徒20余人。抗日时期,教会活动停止。1944年,教堂被拆除。民国初年耶稣教会先至油坊镇传教,建教堂。民国12年(1923),教堂迁至八桥镇南街,先后由张桐、童福庭及美籍人孔仁孝(改汉名)主持,星期日做礼拜,信奉者不多。1940年,教会活动停止,教堂亦被拆除。

全县寺庙宫观神祠一览表(1984年调查)

名称 现址 兴建时间 房屋间数 现状
太平掸院 新坝镇新宁村 无考 24 改建为小学
万寿庵 新坝镇中街 无考 20 改建为新坝供销社副食品批发部
如来庵 栏杆桥东 无考 10余 解放后为永治小学,现已拆除
观音禅庵 新坝镇新春村 无考 22 改建为长虹小学
浮玉山庄 新坝镇新生村 无考 16 解放初为粮库,1958年拆除
龙王庙 联合乡红灯村 清雍正年间 16 解放初为公信乡政府,现为联合乡粮库
如来庵 联合乡红胜村 无考 7  
新开庵 联合中学 无考 14 解放后改建为民信小学,现为联合中学
文武庙 联合中心校 清道光三年 10余 解放后改建为联合中心校
天后宫 联合乡天后宫 无考 11 改建天后宫供销站
准提庵 联合乡 清乾隆年问 20余 “文化大革命”中拆除
下庙 联合乡 无考 3 为道士郭袁开所住
圆通庵 联合乡 无考 10余 改建为民房
上庙 联合乡 无考 3 为尼僧郭同海所住
上东岳庙 三茅乡新扬村 清光绪年间 20余 解放后为粮库,后拆除
小龙王庙 三茅乡博爱村 无考 3 “文化大革命”中拆除
地藏王庙 三茅乡河南村 无考 3 1958年拆除
草庵 丰裕乡裕兴村 无考 8 解放后为改建学校拆除
三茅宫 (三茅庵) 今县政府所在地 无考 20余 10余 1939年被日军焚毁
太平庵 三茅乡建中村 无考    
地姆庙 三茅乡中林村 无考   解放后改建学校
梓童庵 三茅大桥东 无考   民初改为监狱,1945年拆毁
大帝庙 三茅镇东街 无考 27 抗战前后驻警察局,1945年拆除
观音庵 三茅乡民主村 无考 10 解放后设三茅区政府,后改建大众五金厂
下天后宫 三茅乡沙家港 无考   解放后改建学校
关帝庙 三茅乡金星村 无考 10余 1952年改建县立中学
眼香庙 三茅乡中林村 无考   解放后改建小学
牛郎庙 三茅乡友爱村 无考    
下东岳庙 乡跃进村 清康熙年间 44  
达兴庙 乡长江村 无考 12 解放初设小学,1955年拆除
福寿庵 乡三圩村 无考 10 解放后为小学,“文化大革命”中拆除
大帝庙 乡新跃村 无考 12 抗日战争毁于战火
关帝庙 乡年丰村   5 1958年拆除
道士庙 乡年丰村   7 1958年拆除
眼药庙 乡水勤村   5 解放后拆除
青鱼庙 乡于夹港 清光绪年间 5 为三港渔民祭神之所,1930年左右拆除
大梓童庵 乡石城村 无考 10 1973年全部拆除,建大队厂房
龙王庙 乡新港村 1943年建 3 1950年拆除
观音庵 乡恒平村 清嘉庆年间 21 1966年为改建三粮管所,后拆除
三教庵 乡恒平村 无考 13 抗日战争毁于战火
竹窠庵 乡五村     解放后设五小学,1969年迁校拆除
普济庵 乡长征村 清乾隆年间 38 1946年设小学,1964年拆庙建供销社
龙王庙 长旺中心校 清道光八年 30余 1940年1月毁于日军纵火
老庙 长旺乡积善村 明代正统己已年 (1449年) 9 现已拆除
大帝庙 长旺乡老郎街西 清道光年间 10余 解放后改建为茧站
镇海庵 油坊镇镇海村 无考 21 1958年拆除18间,余为僧人和保居住
观音庵 油坊镇七墩子村 清乾隆二年 20余 1961年为改建学校拆除
玉皇庙 永胜乡集镇 无考 20 解放后为改建学校拆除
道士庙 (雷祖殿) 永胜乡得胜村 无考 14 1957~1960年拆除
尼姑庵 (积善庵) 永胜乡万福村 无考 7 1958年拆除
观音庵 八桥乡齐家村 无考 10 解放后为改建学校拆除
三义阁 油坊镇光华村 无考 10余 解放初八桥区政府设在此处,后改为粮库, 现已翻建为光华中学
德云庙 兴隆镇日新村 无考   已拆除
大庙 西来桥镇 无考   现改建为西来桥中心校
观音庵 西来桥镇 无考   已拆除
尼姑庵 西来桥镇 无考   已拆除
红土地庙 八桥镇先锋村 无考   已拆除
土地祠 八桥镇幸福村 无考   解放前后为小学,“文化大革命”中拆除建 工厂
吕祖宫 八桥镇长胜村 无考   改建成小学

 

第七节 坛 会

坛会原是扬中县封建社团中有一定影响的群众性迷信组织。参加者皆为社会中、上层人士和知识分子。它起始于光绪年间。至解放初期,全县共有13个坛会。

原有坛会情况表

坛名 坛所所在地
公正坛 文昌公所(今新坝镇文昌小学)
聚善坛 今联合乡公信桥
西同义坛 今新坝镇新桥村
东同义坛 沙家港
迎善坛 三茅乡五十八圩下匡(今同心小学)
益善坛 西徒乡西十五圩埭(今三乡长江村)
庆善坛 高兴桥(今长旺乡高兴桥小学)
积善坛 龙王庙(今长旺乡中心校内)
庆余坛 今油坊镇长沙村
庆善坛 玉皇庙纯阳殿,后迁杨家埭(今永胜乡永利村一组)
乐善坛 油坊桥黄天相家中
吕祖坛 夷沙吕祖宫(今八桥镇同胜村)
广善坛 八桥广善堂(原址今八桥中学内)

坛会的组织机构一般设正、副掌教各1人,负责内外坛务;有左、右乩手、誊判数人。 入坛者,称“坛友”,并按“辈分”命名。坛会所在地称“坛所”,所内有一定格式的摆供。 坛会的活动经费有的靠固定资产收入,如公正坛、庆善坛、积善坛等均拥有良田十余亩;有的靠地方或坛友捐助。 坛会的活动除例行坛会外,也应聘为人家念经拜忏。 例行坛会每年3~5次,一般以正月半、清明、七月半、十月朝、冬至等节日为会期,每次会期1~3天。届时,坛友齐聚,焚香点烛,设坛(用几十张方桌分2~4层拼搭成“品”字形)迎神,扶乩拜忏,以超度孤魂野鬼,祈求神仙保佑。每逢坛会,坛友“聚餐”,全用素菜,均不饮酒。 由于坛会在民间有一定影响,原由和尚或道士做的经焰、斋醮及道场,往往由坛会代庖。主家欲“超度亡灵”,则择日将“坛上人”请至家中念经拜忏,其规模大小,时间长短,视主家的地位和财力而定。主家对应聘坛友只供膳食,一般不给酬金。 在会期或应聘念经拜忏时,坛友多半要进行“扶乩”活动。开乩时由二位乩手扶着“十”字形的“木乩”,十分默契地配合旋转动作,在铺有砂粒的乩盘中点、画出“字”来。左乩手口传“神赐”的字句,誊判则跪伏着笔录。扶乩开始,均报神仙或鬼灵之姓名,乩语以诗歌形式出现,每乩成诗一、二首和少量训示字句。这些诗和字句其实都是乩手事先打好腹稿的。其内容,有回答求问的;有阐明神道、宣扬封建伦理道德的;有强调因果报应、劝人为善的。 扬中县的坛会,在解放初期取缔反动道会门时自行解散。


  
  
  
版权所有:扬中市融媒体中心 扬中市新闻中心
苏ICP备05003211号 苏新网备:201407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212020001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0420010
联系人:蔡祥斌 联系电话:88366811 
您是本站第
455642581
位访问者
本年度:130492081 本月:6641446 今天:160423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
信箱:zy598y5@163.com
电话:(0511)8836681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WWW.12377.CN
  江苏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js12377@jschina.com.cn
电话:(025)8880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