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坚持党性原则。坚定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团结、稳定、鼓劲宣传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
第二条 维护群众利益。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体察社情,关注民生;坚持“三贴近”,新闻报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杜绝假新闻、失实报道和不良信息。
第三条 弘扬职业道德。对社会负责、对工作尽责,倡导敬业奉献、团结协作之风;加强个人修养,提升新闻公信;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激浊扬清、弘扬正气。
第四条 恪守职业操守。规范职业行为,抵制不良风气;严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行为,严禁以职谋私、有偿新闻行为;严禁违规失范、涉及黄赌行为。
第五条 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严格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违纪必查、违规必究。
第六条 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市新闻系统共同遵守,严格执行。扬中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实施跟踪监督,建立考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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