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1984年10月,中共扬中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扬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分工我具体负责,要求在四至五年内完成编纂任务。
由于扬中县建置历史不长,前人没有留下完整的志书,解放前的资料又很少,可谓无前车之可鉴,无旧牍之可稽;加之县志编纂办公室仅有三名在编同志,人手严重不足,编纂工作困难确实较大。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在初步熟悉县志编纂要求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拟定了县志编纂纲目,并采取众手成志的办法,召集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同志,统一认识,明确分工,成立部门、单位编志小组;同时在广大群众中广泛宣传编写县志的意义和作用,使全县... |
后记 后 记
200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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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1.本志叙事上自成洲开始,注意略古详今,下限一般止于1985年。
2.本志采用编、章、节的编写体系。全志分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人物、社会6编,共43章190节,前置概述、大事记。
3.本志中的“解放前”、“解放后”,指1949年4月22日扬中县解放前、后;“建国前”、“建国后”,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本志中均简称“十一届三中全会”。
4.本志遵循生不立传的通例,立传人物均为已故者。立传对象为本县著名的革命烈士和各界知名人士以及极少数有影响的反面人物。
5.本志记事立足当代,着重记述建国以来的史实。各种统计数据,一般采用统计部门的... |
后记 凡例
200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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