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召开的镇江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上,每位与会人员包括镇江市市委常委都收到了一份市委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强责工程”实施意见》。4月初开始,市委9个督查组便马不停蹄分赴各地各部门,并下沉至村、社区和基层单位,检查各层各级落实情况。从目前督查的情况看,今年以来,镇江市在深化“清单正向明责,追究反向约束,以项目化管理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以“强化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强责工程”,完善“清单明责→全程记实→述查考评→责任追究”链条,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明确责任主体
落实责任项目化
“主体责任抓什么?全程记实记什么?我手里的这份《2016年‘两个责任’清单》规定得很清楚。”和我市各级党组织书记一样,谈起“分内事”、“责任田”,市委常委、丹阳市委书记童国祥如数家珍。
事实上,我市突出责任主体,制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项目化清单,逐层签订《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其中今年主体责任明确了党委班子、党委书记、班子其他成员3个方面17类52项责任重点和时限要求。
在清单明责明晰“施工图”的基础上,个性定制“记工单”,向领导干部个人印发责任制《记实手册》,为领导班子建立责任制《台账档案》,要求“元素录入”、“一事一记”、“一贯到底”,则是我市探索压实责任的一条有效路径。
强化责任担当
检查考核常态化
“作风问题边整边犯、顶风违纪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领域权力寻租空间仍然存在……”今年1月18日,市委书记夏锦文对丹阳市、丹徒区等7个市区和5个市级部门一把手主体责任述职逐一点评,并组织全体市委常委、纪委委员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对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一把手廉洁自律情况进行集中测评。
工作中,我市制定出台百分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深化部门自查、重点抽查、半年检查、专项巡察、年底考核“四查一考”机制,实现集中述、公开评、经常查、及时改。去年底,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检查考核,对梳理出的119个突出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将考核的百分制结果与各地各部门绩效管理以及干部评先奖惩挂钩兑现。
加强责任追究
执纪问责刚性化
“因镇建设科发生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镇党委书记孙国林、镇纪委书记吕家麟被追究责任……”去年12月底,市纪委通报的这起典型案例在丹阳市司徒镇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我们一定深刻反思找原因,痛定思痛抓整改!”今年年初,句容市公安局会议室气氛凝重,该市公安局长和局纪委书记在检查时红脸出汗、如坐针毡。因下属单位连续发生违纪问题,该市公安局党委、纪委被“一案双查”。
“慈不掌兵,严管厚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健用8个字概括了市委推动“有权有责、失责必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成为常态的决心。2015年以来,我市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和《程序图》,实施责任追究38起54人,24名党组织负责人和10名纪委书记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