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专栏 |
|
|
|
人大专栏 |
|
|
政协专栏 |
|
|
法治扬中 |
|
|
扬中人医 |
|
|
党员承诺 |
|
|
党建工作 |
|
|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 |
|
|
|
|
|
|
人大专栏 |
|
|
|
抓深抓实体制改革 持续释放治理效能 |
——市纪委五年工作回眸之三 |
|
党组 2021-07-23 |
|
近年来,市纪委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和省、镇江市纪委决策部署,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持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全面推进“三项改革”落地。坚持优化协调、有机融合原则,对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一体统筹推进。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对下级纪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的工作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分类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监委并与纪委合署办公,设立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2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对全市52个党和国家机关、6个镇(街、区)、13家市属企事业单位监察全覆盖。稳步实施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组建市委巡察机构“一办三组”,对市管党组织实施巡察监督;重新编制委机关“三定”方案,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力量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机构数、编制数分别占总数的84.6%、90%。
二是健全完善监督运行机制。建立委领导分工挂钩、纪检监察室分片包干、“室组地”协同办案等制度,加强问题会商分析,集中研判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整体联动,有效提升监督合力。建立派驻机构联席会议、廉情分析对接会等机制,推动开展“嵌入式”监督,“前哨”和“探头”作用更好发挥。出台市属企事业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规范,理清工作职责,督促指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着力构建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的联动机制,出台《扬中市纪委监委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规定》,在线索移送、巡察整改上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健全市委反腐败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出台关于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工作衔接配合的实施办法,用制度机制确保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三是积极构建联动监督格局。监督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履责记实和监督考核,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统筹衔接、协同发力。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力量,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打造上下贯通、内部协调、左右协同的“大监督”格局。落实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主管单位“一把手”抓好下级部门“一把手”,提升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质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