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扬中 |
|
|
|
滚动播报 |
|
|
头条新闻 |
|
|
扬中要闻 |
|
|
综合新闻 |
|
|
社会民生 |
|
|
热线 |
|
|
江洲论坛 |
|
|
公告公示 |
|
|
专题特稿 |
|
|
影像扬中 |
|
|
视听在线 |
|
|
图闻扬中 |
|
|
文苑 |
|
|
健康 |
|
|
关注 |
|
|
风采 |
|
|
媒眼看扬中 |
|
|
|
|
|
|
综合新闻 |
|
|
|
|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1-6月份,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已绑定“家庭共济”关系3748人次,发生共济资金支出278.71万元,其中50岁以上的共济资金支出183.94万,占比达到70%。
“绑定‘家庭共济’后,全家人看病购药都能用我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这笔钱算是物尽其用了。”早早绑定了“家庭共济”的许女士向身边不少人进行了推荐。“家庭共济”作为一项全新的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真正发挥了医保基金互助共济的功能,改变了以往个人医保账户只能本人使用的情形,实现家庭成员之间个人账户余额的共享共用。
不过在该惠民举措落地实施期间,也有参保群众提出:“一般家里老人用到医保的情况比较多,他们操作起来方便吗?”
面对这样的疑问,记者从市医保局医保科获悉,其实对于“家庭共济”的申请绑定、日常使用等,对参保群众的年龄并没有门槛限制,只要家庭成员中有一位是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内有余额,完成家庭成员的绑定后即可享受这项惠民政策。
对于绑定方式,记者了解到,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渠道均可实现“家庭共济”绑定,一般情况下家里的年轻人多会使用线上方式,如下载“江苏医保云”APP即可帮助老年人完成“家庭共济”绑定。若老年人想自行完成绑定,则可携带 “主账户所有人”的身份证、医保卡和被绑定人的身份证、医保卡到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在医保窗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完成绑定。经以上两种方式完成“家庭共济”绑定的,后期使用均无区别,完成 “家庭共济”绑定的,自己的子女或父母去就医购药,出具就医本人的医保实体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遇到需要现金支付的部分,就可直接扣除“账户所有人”医保卡中的余额,真正实现医保余额全家老少一起花。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共济”政策对于绑定双方的类型、地域均是有规定的,“家庭共济”最多可以绑定3类人,可以是参保人的配偶、子女、本人父母,而岳父岳母、隔代亲属等人群则不在绑定范围内,同时要求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要在江苏省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授权人是正常参保状态且医保账户有余额,如果个账无余额,则被授权人将不能使用 “家庭共济”功能。
(匡雪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