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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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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深入推进清廉法院建设中,市人民法院坚决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擦亮“公正清廉铸法魂”文化品牌。
聚焦“全方位”定责,以廉明职。坚持做到在“政治引领”上抓统筹,在“关键少数”上下功夫,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以“头雁领航”引领“群雁齐飞”。
聚焦“全阵线”教育,以廉筑魂。探索建立“三强固本”教育机制,以固定课堂、现场课堂、实践课堂打造清廉建设“三个课堂”,以理想信念教育、英模教育、警示教育构建清廉建设“三项教育”,实现党组带动支部、支部带动干警、党员带动群众“三个带动”效能。举办“扬法青廉说”系列活动、院主要领导讲授纪律党课、制作《过廉节、树新风》警示教育片,持续强化全干警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聚焦“全流程”规范,以廉立信。持续抓牢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化源头管控、常态化风险防控,不断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持续抓牢风险防控,定期组织廉政风险摸排治理,确保司法权力规范运行。
“全覆盖”监督,以廉促行。突出“1+1+N”日常监督机制,打好联合监督“组合拳”。联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开展节日作风、“群众身边腐败与不正之风”等专项检查督察,全年共开展各类审务督察13次,印发督察工作通报12期,批评教育干警7人。 (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