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县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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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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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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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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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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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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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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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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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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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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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1.本志叙事上自成洲开始,注意略古详今,下限一般止于1985年。
2.本志采用编、章、节的编写体系。全志分地理、经济、政治、文化、人物、社会6编,共43章190节,前置概述、大事记。
3.本志中的“解放前”、“解放后”,指1949年4月22日扬中县解放前、后;“建国前”、“建国后”,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本志中均简称“十一届三中全会”。
4.本志遵循生不立传的通例,立传人物均为已故者。立传对象为本县著名的革命烈士和各界知名人士以及极少数有影响的反面人物。
5.本志记事立足当代,着重记述建国以来的史实。各种统计数据,一般采用统计部门的有关资料。
6.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对内容联系紧密、时间相距不远的事件,适当采用纪事本末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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