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县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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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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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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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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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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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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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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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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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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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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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1984年10月,中共扬中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扬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分工我具体负责,要求在四至五年内完成编纂任务。
由于扬中县建置历史不长,前人没有留下完整的志书,解放前的资料又很少,可谓无前车之可鉴,无旧牍之可稽;加之县志编纂办公室仅有三名在编同志,人手严重不足,编纂工作困难确实较大。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在初步熟悉县志编纂要求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拟定了县志编纂纲目,并采取众手成志的办法,召集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同志,统一认识,明确分工,成立部门、单位编志小组;同时在广大群众中广泛宣传编写县志的意义和作用,使全县上下都关心和支持县志的编写工作。县志办的专兼职人员花费了一年多时间,到省、市、县及泰兴、苏州等地的档案馆、图书馆,查阅了大量案卷;走访了数百名当事人、知情者,摘抄记录了数百万字的资料。1986年,县志办的同志根据纲目要求整理出一百多万字的资料长编,经过反复修改,纂成近百万字的县志初稿。初稿打印后,分送各部门征求意见。1987年,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对初稿作了较大的修改,形成八十多万字的征求意见稿,再次分送县的所有领导和部门复审。1988年,打印出送审初稿。省、市地方志办公室的同志对送审初稿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审阅,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修改意见。根据所提意见,县志办再度修改、删节和补充,形成正式送审稿。1989年6月,镇江市地方志办公室主持召开了《扬中县志》审稿会,省、市志办的许多同志和南京师范大学、镇江师范专科学校的史志专家、教授,均到会发表了很好的意见。现经最后修改定稿,由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验收合格,交文物出版社出版。
回顾《扬中县志》的编纂,历时整整四年,先后修改六次,备极辛劳,自不待言。在整个编纂过程中,县委、县政府的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切实解决编纂中的困难,在县财政相当紧张的情况下,仍保证县志编纂工作的必需费用;省、市地方志办公室的同志给予了许多具体指导;县的各部门负责人给予了大力支持;县志办公室的同志,在人手少、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能同心协力,辛勤工作,以保证编纂任务的早日完成;文物出版社前任总编辑王代文同志、河北人民出版社前任总编辑王坚同志均为扬中县人,早年曾在家乡工作,对家乡县志的编纂都极为关心,并直接参加修改。在此,我作为《扬中县志》的主编,在县志出版之时,谨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扬中县志》编纂工作的各位领导、专家和同志表示深切的感谢。
《扬中县志》应该是记述扬中县有史以来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情况的百科全书。一部成功的县志,应该做到资料丰富,叙事翔实,文字简练,以反映历史真实面貌的信史而传之后世,才能真正起到存史、资政、教化的作用。在编纂过程中,我们虽不敢苟简,每事均反复核实,所有数据亦请统计局及有关人员认真校正,我本人曾反复修改全稿,但因时间仓促,疏漏谬误之处,恐亦难免,还希各界人士惠予批评指正。
李名方
一九八九年六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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